根據《關于印發<蕪湖市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和定點培訓機構年審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(蕪人社秘〔2013〕192號)和《關于加強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蕪人社秘〔2015〕240號)文件精神,2019年我局對轄區內14家民辦職業培訓機構2017-2018年度的辦學情況進行年審,部分培訓學校年審基本合格或不合格,并限期整改。
現將有關培訓機構整改結果通知進行公告。
附件:關于弋江區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年審問題整改結果的通報.pdf
2020年12月9日